曼谷爆炸事件:冤有頭,債有主 列印

 泰國曼谷前日發生炸彈爆炸事件,造成無辜平民傷亡。筆者首先對死難的泰國平民,馬來西亞人,香港人和新加坡人等致以哀悼。

 曼谷爆炸事件之起因,乃是因泰國當局屈於中共政權壓力,於2009新疆大屠殺六周年之際,在上個月向中共政權遣返一百多名維吾爾難民招致的抗議與報復行動。

 泰國由於其地理位置,每年皆有大量難民進入尋求庇護。泰國未有簽署聯合國難民公約,惟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即設於泰國曼谷。尋求庇護者到達曼谷後,可獲UNHCR接見,其獲發之尋求庇護者證明書(Asylum Seeker Certificate),通常可獲泰國當局非正式容認,逗留期限屆滿亦可在泰國逗留,等待第三國安置。

 然而,來自支那及周邊的逃亡者並不如此安寧。中共政權長期對其進行騷擾,並對泰國警方施壓要求將他們以逾期逗留名義拘捕。這些難民包括維吾爾人,圖博(西藏)人及中原的異見人士等。

 國際各界對泰國向中共政權遣返一百多名維吾爾難民表示震驚,因他們顯然將受到殘酷的迫害。近年,中共政權在維吾爾地區經常實施無差別抓捕與屠殺。

 爆炸事件對泰國旅遊業將帶來顯著影響。泰國經已開始為其甘做邪惡中共幫兇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