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少年的性新聞 列印

香港青少年的性新聞    

 

黃偉鴻 

2010年11月

 

作者簡介:黃偉鴻是香港時事評論員及資深多元訓練導師,曾任教於香港教育學院等大專學府;亦曾以客席主持身份,參與由龍緯汶監製的網上電台節目<詹士與你論盡天下事>。

 

 

九月尾,一名單車助理教練、前港隊代表,承認曾於過去兩年內,在中港兩地的不同地方,非禮一名現時十六歲的香港單車隊女代表,被判入獄六個月。但案情令人引起好奇的地方,卻是案中的「受害者」,是事隔多月後才報案的,卻又能清晰記得案發時的經過。第一次在零八年七月於單車會內,第二次在零八年八月於一輛巴士上,第三次在零九年八月於內地的一間酒店內。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犯人伸手入案主胸圍內撫弄乳房達七分鐘,而第三次事發時,犯人與案主是一同坐在酒店的床上的,而這次犯人伸手入案主內撫摸,更達十二分鐘。可是案主偏偏當時卻沒有報警,要直到今年三月才忽然醒覺,透過短訊告知親友。

 

到了十月初,香港又有兩宗涉及青少年的性新聞。先是有一名早前已涉及另一宗「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案件候審的十六歲少年,以鐵槌襲擊另結新歡的同齡前女友,然後墮樓喪命。後是香港警方於上水華明路巡邏時,於兩名形跡可疑的十六歲少年所攜帶的一個袋內,發現一名初生女嬰的屍體,事後查明兩名少年中的其中一人,曾與一名十七歲少女交往,令其懷孕並誕下女嬰,而事發時兩名少年正準備把女嬰屍體帶往山頭棄置。

 

以上三件案的共同地方,是涉案者都是十八歲未到的青少年。第一宗案件的案主,是於別人對自己的「性要求」上,「不懂拒絕」、「啞忍」及「疑而不決」。第二宗案件的死者,是於「性交往」的過程中,「不能節制」、「不懂運用合適方法」和「未能控制自己的衝動」,而案中的傷者,就錯在「不懂得『帶眼識人』」和「未有掌握『分手技巧』」。至於第三宗案件的兩名「死嬰」父母,則錯在「不懂得避孕」、「不懂得尋找支援」和「不懂得怎樣面對懷孕及生育的問題」。然而,一連幾宗案件,難道香港的社會又沒有責任嗎?

 

眾所週知,香港的性教育於這三十多年來,其實是從沒有認真地推行過的,但偏偏香港的色情資訊,卻較任何地方都氾濫。幾年前,香港有間著名教會學校,就曾被揭發其生物教科書內有關於男女生殖器官的幾頁,全被校方統一強行撕掉的笑話。而一般學校裡所謂的「性教育」,就祇是會把性「神秘化」、「邪惡化」和叫人「不要性交」。於香港學校內,一提及性的課題,要不就是「似有還無」,然後來箇「樣版答案」。要不就是「煞有介事」,把一齊師生推往「白色恐怖」。總之,就是沒法做到「情理兼備」,恰到好處。

 

其實,香港的性教育發展至今,理應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由一直以來對性,簡單地用「詭秘」、「迂迴」、「勸阻」及「恐嚇」等的方法去處理,改而以「開放」、「直接」、「誘導」和「科學」的精神作基礎,最好是能夠讓青少年在多元開放的討論平台上,獲得最全面的「性知識」,避免再有類似上述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