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成立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 列印

澳門成立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

 

龍緯汶

20107

 

澳門公共房屋,始建於1928年。當年8月,澳門台山區一破舊的貧民屋發生大火,政府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小平房,澳門的公共房屋(或稱社會房屋)歷史由始而來。2010428日,澳門特區政府成立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專責處理公共房屋事務。在毗岸的香港,總督麥理浩爵士早於1973年成立房屋事務委員會,並委任黎保德成為首任房委會主席,籌備大規模興建公共屋村。

 

 

澳門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常任委員名單:

 

運輸工務司司長(主席)、房屋局長(秘書長)、土地工務運輸局長、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社會工作局長、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房屋局公共房屋事務廳長。

 

 

直至2010526日,澳門特區政府再委任14位人士加入該委員會,而該委員會已於20106月,開始運作。

 

 

14位人士包括:

鄭永輝(澳門銀行公會理事兼技術委員會主席)、鍾小健(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會長)、江銳輝(工聯副秘書長)、高岸峰(新青協理事)、劉藝良(中總常務理事)、梁金泉(消費者權益保護人士、核數師)、梁竟成(專業)、梁桂萍(街總公屋關注小組負責人)、吳子寧(婦聯理事兼青委會副主任)、謝思訓(建置商會副理事長)、潘志明(明愛總幹事)、蕭志偉(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理事長、立法議員)、吳在權(澳門房地產聯合商會常務副會長、立法議員)、黃春年(澳門匯賢社副理事長)。

 

 

南方民主同盟早前致函澳門特區政府,認為該委員會的名單,不但排斥了澳門泛民主派的人士及法議員,與地產商有關的人士亦壟斷了整個委員會。明愛總幹事潘志明及街總公屋關注小組負責人梁桂萍等,即時變成了花瓶,草根市民的聲音隨時被淹沒。南方民主同盟憂慮,該委員會會成為官商勾結的另一工具。

 

 

澳門特區政府表明澳門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是一個諮詢組織,其職能是透過聽取和研究社會各界的意見,研究以及製作意見書、建議書及提議,協助政府制訂、推廣及推行公共房屋發展的政策、策略和措施。普遍評論相信,該委員會於20106月份召開會議時,會就經濟房屋的訂價、入息審查、分配制度等,進行深入的討論及研究。

 

 

澳門特區行政首長崔世安,於2010年初的施政報告中承諾,於2012年推出19000個公屋單位計劃。有研究亦指出,澳門特區政府可於橫琴島興建公屋(2006年年廣東省政府通過《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而在20091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問澳門時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決定開發橫琴島,並由粵澳兩地政府共同研究開發,而開發的同時也要配合澳門的多元化發展)。

 

 

崔世安的期票令澳門低下層市民引頸以待,對澳門特區政府滿期待。可是,至今仍有8000多個單位未能具體落實,情況令人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