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占中謝文飛、王默案審結 擇日宣判(VOA) 列印

 2014年10月,南方街頭運動人士謝文飛、王默去年10月在廣州街頭拉橫額聲援占中運動,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聲援占中的南方街頭運動人士謝文飛(謝豐廈)及王默,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四(19日)在廣州中級法院開庭,一天審結,法官指擇日宣判。謝文飛及王默進入法院時一直喊口號,謝文飛曾拒絶出庭,二人堅決不認罪,律師亦替他們做無罪辯護。(海藍 報道)

 庭審周四早上9時半在廣州中級法院14號庭開審,王默代表律師覃臣壽、陳科雲及謝文飛代表律師王勛、石文好出庭辯護,王默及謝文飛均有家屬出庭旁聽。庭審在下午5時40分結束。

 王默代表律師覃臣壽表示,上午開庭出現狀況,謝文飛從看守所押至法院一直喊“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口號,他因謝陽律師被抓拒絶出庭,被抬入法庭,而王默走進法庭時亦喊“打倒共產黨”。

 庭審期間,謝文飛認為謝陽因為代理此案被抓,他堅決要求謝陽出庭辯護,並提出法院沒有提前3天通知被告及律師,法庭告知謝陽沒提出此要求。此外,為了讓案件延期﹐好讓謝陽在解除監居後再開庭﹐謝文飛要求解聘王勛,法官沒批准。法庭曾休庭進行溝通,最後由王勛及石文好代其辯護。

 此外,由於起訴書提到指控二人攻擊“我黨”,律師要求公訴人說明“我黨”是指哪一個黨,公訴人沒回答﹔律師又要求法庭說明他們包括公訴人及法官,是否“我黨”成員,他們回避這個問題,公訴人並說等待法庭調查後再作陳述。

 覃臣壽又指,王默及謝文飛發表長的自辯詞,陳詞慷慨激昂,他們均不認罪。律師替王默作最後陳詞指,暫時的治國理政者,必須透過選舉證明其合法執政權利。

 覃臣壽說:(他們)沒有認罪。最後的重點就是說,一個暫時治國理政者,必須要通過周期性的選舉,來回應民眾的訴求,來不斷證明它的執政合法性。

 法院外,大批警車及警察戒備。現場的維權人士表示,今早8時多,看見倉邊路中院附近路口及法院大門,約有廿多名特警、交通警及便衣戒備,但約有10部警車、3部大巴。褔建維權人士孫濤、山東維權人士蘇士芹及湖南的胡雙慶,被警方帶至越秀山體育館,孫濤被遣返褔州。他們都曾向法院門口登記旁聽,隨即被帶走,此外,楊匡母親去登記旁聽,被法院人員告知額滿。據知,沒有維權人士能到法庭旁聽。

 覃臣壽又指,南方街頭運動倡導者王愛忠及維權人士老高,被國保限制自由,不准到法院。

 維權人士說: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和看見的,大約有20人(維權人士)。孫濤大約8時15分到法院門口申請旁聽被帶走,蘇士芹大約9時(被帶走)。

 38歲的謝文飛及43歲的王默,與數名街頭人士因拉橫額聲援香港占中,去年10月3日在廣州增城同被抓走,翌日被指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11月10日被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謝文飛在越秀看守所曾被施酷刑。

(美國之音粵語部)